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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二大隊/第一中隊/第二分隊/臺北水源分署小隊(派駐本分署警員五名、小隊長一名)負任務有二: 
一、協助執行事業單位之機關與人員安全維護。 
二、配合業務單位執行集水區違規行為及違章建築巡查、取締工作及安全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