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查詢檔案目錄:
「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查詢需申請應用之檔案。
(二) 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
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意定代理者,並應提出委任書;如係法定代理者,應敘明其關係。
▶ 申請項目。
▶ 檔案名稱或內容要旨。
▶ 檔號或收發文字號。
▶ 申請目的。
▶ 申請日期。
▶ 有使用檔案原件之必要者,其事由。
(三) 申請方式:
請檢附已填竣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申請書送達方式得以自行送達或郵遞方式為之。
▶ 自行送達: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遞至本分署秘書室收發處。
▶ 郵遞寄送:郵寄至本分署秘書室:(2605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6號秘書室
連絡方式-秘書室:林民佳 03-9324031分機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