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平台(民眾參與)
小平台主要係由規劃單位邀集與課題研商相關之利害關係人、關心課題之團體組織、學術單位、產業等共同研商、討論、共學,凝聚對課題之共識並以實體會議、活動,及網路方式(如社群媒體)作為研商平台,進行公私部門研商、民眾參與及意見蒐集等工作,並可同步辦理教育宣導工作,如告知既有水利工程保護有其上限,殘餘風險須透過非工程手段及土地管理措施來調整適應。小平台與公部門平台最主要差異為小平台有導入民眾參與共同研商。
原則係由公部門邀集相關部會、機關單位組成之研商平台。公部門平台召集單位主要係依課題權責來決定。例如若屬河川分署權責之課題,則由河川分署或規劃單位作為公部門平台召集單位;若屬他機關課題權責,則由他機關來作引導。
主要透過河川分署在地諮詢小組會議辦理,另外邀集利害關係人或組織團體的代表人共同加入。大平台研商主要目的為確認小平台或公部門平台研商凝聚之共識,以及追蹤蹤控管相關工作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