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署水權業務辦理事項及水權工作範圍:
1.申請水權取得登記含臨時用水登記。
2.申請水權展限登記含臨時用水續用。
3.申請水權變更登記等項工作。
4.違法取水取締等主要工作。
一、本分署主要業務:
受理水權登記業務、水權異議處理、違法取水案件
二、本分署辦理轄區:
北起中港溪以南、南迄北港溪以北(含中港溪、大安溪、大甲溪、烏溪、濁水溪、北港溪)範圍內之中央管河川水系之引水量在 1 C.M.S 以下地面水水權核辦業務(不含地下水)
三、本分署各河系水權之承辦人電話、分機及電子郵件信箱:
中港溪 楊先生 04-23320579#1427
大安溪 楊先生 04-23320579#1427
大甲溪 楊先生 04-23320579#1426
烏 溪 楊先生 04-23320579#1426
濁水溪 劉先生 04-23320579#1433
北港溪 楊先生 04-23320579#1427
四、規費匯款帳戶:
銀行:臺灣銀行霧峰分行(代號0040370)
帳號:037037090683
戶名: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301專戶
五、相關檔案:
水權及臨時用水申請登記案件審理程序
為民服務滿意度調查表(odt檔案)
水權申辦登記須知、申辦進度查詢及其他詳細資訊請連至【水利署水權資訊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