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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法第三條所稱溫泉水權,係指依水利法對於溫泉之水取得使用或收益之權,其溫泉水權申請方式比照一般水權申請方式辦理,其資料可參考經濟部水利署網站(網址https://wr.wra.gov.tw);惟需先取得溫泉開發許可,再檢附其溫泉標準檢測報告辦理溫泉水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