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一、內部控制,係一種管理過程,各機關藉由上項過程,期能達成下列3項目的:
(一)確保各機關人員均能遵循政府與機關所訂定的各項政策及法令規定;
(二)確定各機關人員所提供之各項業務報告均正確無誤且完整可靠;
(三)促使各機關人員之施政效能均能以最少成本達到最佳效率及最大效果。

二、內部審核,係指會計人員以客觀的態度,對政府機會計事務處理程序等,審核其處理過程是否適當合理、業務單位關內部的業務計畫、預算執行、會計文書、財務資料及各種是否確實遵行等,如發現須檢討改善事項,則提出書面報告,供機關首長或管理當局參考,以協助各機關發揮內部控制之功能,使資源(含人、錢、事、物)發揮最大效用。

三、內部稽核,係指機關首長指定某一主管,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一獨立查核小組,就機關所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檢核其是否被同仁遵循,或其有無過時須加以更新之必要等,俾確認上開內部控制制度,均能被有效依循或正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