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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查詢:

經濟部水利署提供水文資訊收費標準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Providing Hydrology Information,Water Resources Agency, MOEA

經濟部水利署公告中華民國114年7月24日 經水政字第11406052740號

主  旨:預告廢止「經濟部水利署提供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三、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wr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經濟部於一百十四年七月四日訂定發布水文資訊收費標準,本標準廢止案有儘速完成之必要,爰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

(三)聯絡人:邱正工程司、游專員。

(四)電話:02-37073079、04-22501319。

(五)傳真:02-37073094、04-22501617。

(六)電子郵件:cwt626@wra.gov.tw、niya@wra.gov.tw。

 

署  長 林元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