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5年6月1日 經水字第1156020235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查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水利法第八十三條之十一及規費法第七條、第十條第一項。
三、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查收費標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wr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因配合114年9月3日修正發布之「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及114年9月5日修正發布之「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辦理修正,為順利相關法規施行後之業務推動,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
(三)聯絡人:蔡副工程司;蔡視察。
(四)電話:04-22501663;04-22501598。
(五)傳真:04-22501466;04-22501619。
(六)電子郵件:A610160@wra.gov.tw;A660140@wra.gov.tw。
部 長 龔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