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本分署集集攔河堰引取濁水溪發電,依水源運用原則及各標的用水之供水次序,並考慮川流水水源,在水量不足時以輸送北岸農業用水水量發電後供應農業灌溉,在水量足夠時,除輸送予農業用水外多餘水量將利用北岸聯絡渠道八堡圳閘門群組及莿仔埤圳閘門群組退水閘門排回濁水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