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依水利署「水利建造物建造、改造或拆除審核作業要點」第4條規定,由水資源分署受理之水利建造物要如何申請?

水利建造物申請應先取得申請地點之水權狀及土地核准使用證明文件後,再併「水利建造物建造、改造或拆除審核作業要點」申請書內所需檢附書件向本分署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