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集集共同引水計畫名間水力電廠」案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1-1條規定及「集集共同引水計畫名間水力電廠營運績效評估辦法」辦理前一年度營運績效評估,作為本案營運期限屆滿前與民間機構優先定約參考。 「集集共同引水計畫名間水力電廠」案業於112年8月24日辦理111年度營運績效評估會議,經與會委員評分,總平均分數為63.7分,營運績效及格,並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65條將營運績效評估結果公開於機關資訊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