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辦理雲林、嘉義地方機關巡察,於100年2月18日下午1時30分由林委員鉅鋃、劉委員玉山及柯秘書博修、謝秘書季珍等4人巡察本局湖山水庫,並聽取「雲林縣水資源分配與水質管理」專題簡報。本次巡察由水利署楊副署長率隊,本局由謝局長率洪副局長、彭副局長、邱主工、顏簡正、相關業務課長及工務所同仁列席參加。首先由邱主工於湖南壩參觀台簡報湖山水庫工程簡介及執行概況,續由品管課汪課長於植物保留區說明湖山水庫施工期間生態復育措施及施作情形,最後於湖山總工務所由水利署水源組江組長、台水公司供水處葉處長、雲林縣政府水利處林副處長依序進行專題簡報並請古坑鄉及斗六市地方代表陳訴意見。會中,劉委員玉山訓勉湖山水庫蘊釀日久,期許工程如期如質完成,尤請注意消弭地方民眾對隧道施工方式之疑慮;另林委員鉅鋃除就水資源開發不易訴請地方民眾應予珍惜外,並請水利署及本局持續與地方溝通、減緩爭議、爭取民眾支持,並須對水源供需政策、雲林地方訴求具體研議與回應。整體巡察行程於下午3點30分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