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區保全廠商為共同供應契約廠商且有意願參加本分署115年度保全業務者,請於114年11月24日前將相關簡報資料提送本分署,本分署將擇優通知辦理遴選。
- 參與保全廠商資格:114年10月30日前近一年共同供應契約北區保全廠商滿意度80分以上廠商,本分署將於共同供應契約篩選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本分署115年度業務保全廠商遴選作業。
- 評分標準為簡報內容20%、服務績效40%、配合度20%、額外提供設備20%。分數未達75分者,視為不及格廠商。
- 本分署將擇優遴選數家廠商為本分署115年度業務保全廠商,於115年辦理保全業務下訂作業時須為115年度共同供應契約廠商。
- 遴選優勝之廠商,倘經通知無意願參加者,視為放棄115年度本分署保全所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