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興辦「馬太鞍溪與花蓮溪緊急疏濬工程」第2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說明本分署興辦「馬太鞍溪與花蓮溪緊急疏濬工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1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上午9時0分。
三、地點:花蓮縣鳳林鎮公所會議室。
四、公告事項同時刊載於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網站及115年9月4日更生日報及民眾日報。
五、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