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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

一、目的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該會)為表揚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單位,以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落實永續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特訂定本計畫。

二、表揚對象
本計畫表揚對象類別如下:
(一) 教育類(分為「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教保服務機構」二組評分)
(二) 企業類(分為「製造業」、「非製造業」及「中小企業」三組評分)
(三) 民間團體類(分為「醫院」及「其他團體」二組評分)
(四) 政府機關類。

 

三、報名表格式及各類別評選原則
永續獎報名表及申請書格式詳如附件一,各類別評選原則詳如附件二至五。

四、評選方式
分類別(組)進行初選、複選及決選三階段選拔。初選為書面審查;複選以召開會議簡報詢答為原則,得視需要實地訪察;決選依複選結果召開決選會議,遴選各類別得獎單位。 政府已宣示2050淨零排放目標,為鼓勵各界積極投入永續行動、參與永續工作,協力達成淨零轉型目標,本獎項遴選總得獎單位共計50名,各類別得獎單位名額最高為參選單位總數3成。另將針對進複選、未能進入決選之114年永續獎表揚計畫 第1頁 參選單位,擇優授予入選獎,名額最高為參選單位總數1成,以表彰各界對國家永續發展之貢獻。 如有嚴重災害、重大事故或傳染病〔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等情事致評選方式變動,另行公告之。 

五、注意事項
(一) 採電子化網路報名(詳見國家永續發展獎網站https://ncsdaward.ndc.gov.tw/),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二) 參選者同意該會使用報名資料作為推廣全民參與永續發展用途。
(三) 得獎者應配合參加該會舉辦之教育推廣活動,並提供文宣資料。
(四) 官方網站內容與表揚計畫同樣具有約束力。 

其餘資訊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