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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分署派駐勞工內部申訴管道。

公告本分署派駐勞工內部申訴管道。


(一)本管道受理對象

      委外勞務承攬之行政及水文觀測人員。


(二)申訴流程

1、派駐勞工如有權益受損情形發生。

2、請檢附具體事證。


(三)注意事項

1、派駐勞工申訴時需載明申訴內容、姓名、聯絡方式。

2、受理申訴案後30日內儘速回復派駐勞工。


(四)申訴受理單位:

1、本分署履約管理單位(秘書室:03-9324031分機202、210)。

2、宜蘭縣政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03-9251000分機1731-1748)。

3、勞動部(電話撥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