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氣候變遷導致之異常降雨,並提高國土韌性,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提出以土地及水道共同分擔地表逕流之逕流分擔政策,於水利法新增「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奉總統於107年6月20日公布,並自108年2月1日施行。
有關逕流分擔推動工作,經濟部業於110年6月8日及9月27日相繼完成中央管區排曾文溪排水及縣管區排鹿港排水逕流分擔實施範圍公告;其中鹿港排水逕流分擔措施-洛津國小操場設置地下停車場工程正依計畫施工中(預計114年3月完工),而曾文溪排水逕流分擔措施-安佃國小運動場已於112年6月9日竣工(設計逕流分擔量體為2,196m3。113年凱米颱風期間,安佃國小校內及其周遭已無淹水情事;相較107年0823豪雨,安佃國小逕流分擔措施已發揮其成效。
本署另規劃自109年~113年間,完成18條中央管河川水系逕流分擔評估規劃工作。其中,濁水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業已於113年12月20日經經濟部逕流分擔審議會審議通過,並奉經濟部於114年2月20日以經授水字第11460002550函公告「大義崙大排集水區逕流分擔實施公告範圍」,公告面積為60.6平方公里(如圖1所示)。
依濁水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報告分析成果,採24小時350mm的目標降雨情境分析,大義崙大排集水區淹水量體達5.27萬立方公尺(含重要保全區3.17萬立方公尺,及農業區2.1萬立方公尺),且主要集中在西螺都市計畫區。經評估該集水區內公有設施,採逕流抑制、逕流分散、逕流暫存、低地與逕流積水共存等四種規劃原則(如圖2所示),初步擇選約10處公共設施用地,對西螺都市計畫區範圍內之重要保全對象皆有90%以上之淹水改善成效,可改善淹水量體為2.99萬立方公尺,且可將西螺都市計畫區原68.9mm/hr雨水下水道設計標準,提升至81.7mm/hr保護標準,可滿足區域排水保護標準Q10計畫流量。
大義崙大排集水區經公告逕流分擔實施範圍後,後續將由雲林縣政府依「逕流分擔實施範圍與計畫之審定公告及執行辦法 」第8條規定,於公告後3年內擬訂逕流分擔計畫,並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後實施。未來雲林縣政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依逕流分擔計畫內容權責分工,據以推動各項逕流分擔措施等相關工作,以提升國土韌性能力,降低當地重複積潦災害的淹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