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未來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挑戰與不確定性,流域河川警戒水位值對河防安全的預警也是有其必要性,因此依河川特性、堤防興建及河川沖淤特性等實際狀況,於每年汛期結束後進行檢討及適時修訂以符合實務上河川防災需求,實屬重要課題。此外,由於河川在高灘地上有像是河濱公園、運動場、聯外道路與農業種植等不同使用需求,也可透過河川水位站監控水位肩負防災提醒的功能。
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對所業管中央管河川是將其水位依防災需求功能的不同而分為三級來訂定河川水位警戒值,其中,一級與二級警戒水位主要針對堤防及河川高崁等高程進行警戒值的設定;而三級警戒水位則是針對高灘地的使用而進行警戒值設定。透過10分鐘水位監測數據回傳至水文資訊資料庫,再用後端資料處理進行警戒水位發佈,藉以監控集水區的水位資訊(如圖1 所示),並提供給民眾察看與瞭解居家周邊河川水位的即時狀況。
本署中央管河川警戒水位的防災管理主要是透過河川水位與警戒值來進行觸發式管理,亦即當流域上游有較大雨勢而河川水位達警戒值時,則開始進行水位預警(如圖2所示)。此外,並自動化收集資料(如流域內未來的雨量預報情況)與彙整相關資料進行演算及功能輸出,來評估河川水位是否會有往上一級警戒的預測及其時間點或水位變化是否會造成溢堤等,以利掌握水情。
流域內地貌或地物的改變、防洪工程陸續的推動、河道整治工程的實施、暴雨在時空分佈上的變化、重大洪水事件的發生與重大洪水造成的河道劇烈沖淤等,都是促使中央管河川警戒水位值須定期檢討並修訂公告的影響因素。依 河川管理辦法第26條「每一河川之警戒水位,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並公告之。」的規定,因此本署會在每年汛期結束後對當年度颱風及豪雨事件進行中央管河川警戒水位適用性的檢討(如圖3所示),亦即針對當年水情及上述影響因素進行中央管河川警戒水位的檢視、計算與檢核等分析流程,來檢討當年度警戒水位值的適用狀況,以完整的分析流程提出下一年度中央管河川警戒水位的建議值,並與各河川分署對所轄管中央管河川進行這些建議值在實務上適用性討論及確認後,而在隔年4月底汛期前完成中央管河川警戒水位值的公告,以達河川防災管理與河防安全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