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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執行進度

  發刊期數:第0021期/ 發布日期:102/06/07

提供102年度工程或案件發包執行進度表,包括水利署102年5月工程或案件發包執行進度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100-102年度及水資源作業基金等

【預算類型】:水利署及所屬單位預算
102年度工程或案件發包執行進度表
(標題:水利署102年5月工程或案件發包執行進度表)截至 102年05月15日止
      單位:元
執行單位預算數
(註1)
已簽准動支
預算數
 
已簽約或簽(核)准金額 (註2)標餘數
(註4)
發包率﹪改進措施及說明
 (1)(2)(3)(4)=(2)-(3)(3)+(4)/(1) 
水利署及所屬合計12,799,059,00012,818,220,67112,741,524,40576,696,266100.15% 
委辦費941,475,0001,028,524,809996,300,48432,224,325109.25%超過委辦費預算部分由業務費節餘款項下勻支。
補捐助費等1,095,256,0001,016,633,9161,016,633,916092.82%1.自來水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101年農業用水量正辦理統計中,俟作業完成後,再辦理撥款。
2.離島地區用水差價補貼-金門(連江)縣政府於決算審定後依本署簽奉核定之前一年度台灣本島平均費率(通常每年5月核定),重新計算申請撥補並因本署審核金額計算、確認應扣除項目繁雜,作業時間較久,預計9月撥款。
 
備註:
1.設備及投資11,167,755千元,扣除投資自來水公司301,496千元、運輸設備費1,640千元及雜項設備費102,291千元,不列入發包數基礎,預算數計10,762,328千元。
2.補捐助費原預算數1,104,122千元,扣除慰問金7,950千元及差額補貼916千元,不列入發包數基礎,預算數計1,095,256千元。

 

【預算類型】:特別預算
(特別預算名稱: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100-102年度)
100-102年度工程或案件發包執行進度表
截至 102年5月15日止
單位:元

執行單位預算數 (註1)已簽准動支 預算數已簽約或簽(核)准金額 (註2)
 
節餘數發包率﹪改進措施
 (1)(2)(3)(4)=(2)-(3)(3)+(4)/(1) 
水利署及所屬合計29,527,700,00029,527,700,00028,799,263,145728,436,855100.00% 
水利署及所屬合計29,527,700,00029,527,700,00028,799,263,145728,436,855100.00% 
補捐助費等7,120,300,0007,841,494,8927,841,494,8920110.13%發包數大於預算數部分擬辦理流
設備及投資22,407,400,00021,686,205,10820,957,768,253728,436,85596.78% 
備註:易淹水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數29,657,700千元,扣除業務費130,000千元不列入發包數基礎,預算數為29,527,700千元。

 

【預算類型】:水資源作業基金
102年度工程或案件發包執行進度表
截至 102年05月15日止
      單位:元
執行單位預算數
(註1)
已簽准動支
預算數
已簽約或簽(核)准金額
(註2)
標餘數
(註4)
發包率﹪
(含節餘數)
改進措施
 (1)(2)(3)(4)=(2)-(3)(3)+(4)/(1) 
水利署及所屬合計2,231,505,0001,737,704,1081,708,333,60429,370,50477.87%1.102年度石門水庫觀光區遊憩設施維護美化工程及石門水庫污水設備改善工程等刻正辦理發包作業中,預計6月可上網公告,7月完成發包。
2.鯉魚潭水庫蓄水區保育工程因人民陳情案件影響委託設計及審查期程,目前正積極規劃設計中,預計6月中可上網公告,6月底完成發包。
3.集集攔河堰營管系統設備、閘門機電系統更新改善將配合設備損壞辦理更新,預計9月份辦理。
4.財物採購屬汰舊換新者(如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等)將配合原財物年限及使用情形辦理,預計7月份辦理。
5.雷射列表機、數位式影印機等配合集中採購執行,於6月份後始有新規格,預計新規格訂出後,立即辦理相關採購事宜,預計7月份辦理。
6.吉洋人工湖(高屏大湖)工程預算476,507,000元,立法院審查決議保留送院會處理,今年度預算暫不執行。如扣除該筆預算數後,年度預算數為1,754,998,000元,則發包率為99.01%。
 
購建固定資產2,231,505,0001,737,704,1081,708,333,60429,370,50477.87% 

一、公務機關(單位預算及特別預算):為當年度「委辦費」、「補助、捐助及對私校之獎助」、「設備及投資」

二、政事型特種基金單位:為當年度「專業服務費」、「補助、捐助與獎助」、「購建固定資產」科目之可用預算數。

三、營業基金及作業基金單位:為當年度「購建固定資產」之可用預算數。

註2:案件須辦理簽約者,請填列簽約數、案件無需辦理簽約者,則填列核准數。

註3:本表係為管控發包進度而設計,爰必須已簽約或已核准者始填列「已簽准動支預算數」、「已簽約或簽(核)准

金額」及「節餘數」欄位,如尚未達已簽約或已核准狀態之計畫,則僅填列「年度預算數」欄位。

註4:請公務機關及政事型基金之單位,分依委辦費、補捐助等、設備及投資等項目依序查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