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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商馬總統7月24日巡視嘉義縣大埔鄉指示事項之辦理情形

年度99年
事件時間99-08-18
內容馬總統於7月24日巡視嘉義縣大埔鄉,就涉及本署業務部分有3項指示:
ㄧ、大埔鄉認為目前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分配原則(依保護區內各鄉鎮土地面積及居民人口比例)顯不公平的情形,請檢討。
二、檢討曾文水庫蓄水範圍管理相關規定,研議行駛無動力船舶的可行性。
三、研議水資源作業基金項下公益支出補助大埔鄉的可行性。
假本署台中辦公區2樓會議室召開,由田主任秘書主持。邀請各組室個資保護推動執行委員與會共同研商提報業界問題及具體建議,經主席裁示決議:請目的事業主管業務組室水利行政組及保育事業組,各具文函請所管理產業之公會或協會,提送就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建議及訂定個資保護相關行為準則,並與予審查,以利綜整初審具修法價值之建議事項,提供法務部增修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時參考。
由經濟部黃次長、楊署長、工務組長與業務人員拜會工程會范主委。主要結論下:
ㄧ輕質骨材混凝土特性於公共工程應用之評估、國外研究成果、應用規範等資訊應再蒐集,以減少規劃設計人員應用疑慮。
二、原則上可由各部會以試辦示範工程方式作推廣。
三、水庫淤泥如何多元化利用,由工程會邀集產官學研各單位研商討論,討論議題由工程會與本署共同研擬,並由本署準備簡報資料。
四、每座水庫應擬清淤計畫與研擬產業配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