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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災後河川水庫疏濬第10次督導

年度99年
事件時間99-08-10
內容由吳副署長約西主持,重要決議:
ㄧ、各局對於經濟部97年11月28日所頒之「河川水庫疏濬標準作業規範」,有任何窒礙難行之規定應作修正者,請於會後2週內研提修正意見供水利行政組檢討。
二、依據高屏地區砂石供需情形與堆置推估情形,以及南砂北運成本、業者意願、港區設備、船運、特別補貼等因素檢討,今(99)年度暫無南砂北運之條件,並請礦務局後續每月依據高屏地區砂石供需情形與堆置等土石去化情形,檢討推動南砂北運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