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水五工字第10601132471號 附件: 主旨:興辦107年度【朴子溪山中村護岸防災減災工程】第2次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局興辦107年度【朴子溪山中村護岸防災減災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106年12月26日上午10時00分。 三、地點:嘉義縣民雄鄉公所會議室(嘉義縣民雄鄉中樂村文化路7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