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興辦108年度「筏子溪農路橋至十三寮排水與大雅排水合流點環境改善工程」第二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局興辦108年度「筏子溪農路橋至十三寮排水與大雅排水合流點環境改善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
二、時間:108年4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三、地點: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禮堂。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公告事項同時刊載於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網站(進入首頁後點選:政府資訊公開>公聽會>第三河川局)及108年3月23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