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
本局已於107年11月29日假新北市鶯歌區公所5樓會議室舉辦107年度「鶯歌溪光明橋下游右岸護岸改善工程」第2場公聽會,檢附本次會議紀錄,敬請予以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