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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塔寮坑溪排水(3k+505~3k+650)右岸整建工程」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案件名稱辦理「塔寮坑溪排水(3k+505~3k+650)右岸整建工程」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發布單位第十河川分署
發布日期110-11-15
內文

主旨:辦理「塔寮坑溪排水(3k+505~3k+650)右岸整建工程」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本局已於110年10月27日於新北市新莊區公所5樓會議室舉行「塔寮坑溪排水(3k+505~3k+650)右岸整建工程」第一場公聽會,檢附本次會議紀錄,敬請予以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