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公告事項:一、工程主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二、興辦事業性質:水利事業。三、事由:說明「加鹿溪右岸一號堤段、加典溪左岸一號堤段改善工程 」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四、會議時間:114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五、會議地點: 客庄生活傳藝中心二樓會議室。六、公聽會召開當日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之事宜。七、本次公聽會召開資訊已上網刊登公告於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網站(首頁>政府資訊公開>公聽會,目前瀏覽之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