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水四工字第10601071350號
主旨:檢送本局辦理【彰化縣新街海堤海岸環境改善工程(lK+000~2k+000)】第二場公聽會會議紀錄及公告(修正),敬請張貼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及經濟部106年8月4日經授水字第10600063890號函轉內政部106年8月1日台內地字第1060055601號函辦理。
二、旨揭會議紀錄惠請彰化縣政府、芳苑鄉公所、新街村辦公處,於貴府(公所、村辦公處)之公告處所與村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予以張貼公告周知。
三、本公聽會紀錄已張貼公告於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網站(進入首頁後點選:政府資訊公開>公聽會)。
正本:彰化縣政府、彰化縣芳苑鄉公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彰化縣芳苑鄉新街村辦公處、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
副本:經濟部水利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