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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興辦111年度【筏子溪東海橋至知高圳段環境整理工程】第1場公聽會

標題公告興辦111年度【筏子溪東海橋至知高圳段環境整理工程】第1場公聽會
發布單位第三河川分署
發布日期110-12-14
截止日期111-12-31
工程地點台中市
內文

主旨:興辦111年度【筏子溪東海橋至知高圳段環境整理工程】第1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局興辦111年度【筏子溪東海橋至知高圳段環境整理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110年12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

三、地點:臺中市文山水資源回收中心會議室(臺中市南屯區永春路42-12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公告事項同時刊登於110年12月18日聯合報及張貼公告於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網站(進入首頁後點選:公告訊息>公聽會>第三河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