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召開本局辦理「貓羅溪石川延長段防災減災工程(三)」第一場公聽會,請利害關係人與相關各界於訂定時間地點前往參加聆聽說明,未能參加者視同無異議。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辦理「貓羅溪石川延長段防災減災工程(三)」第一場公聽會。
二、日期:106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三、地點:南投縣草屯鎮公所四樓會議室(南投縣草屯鎮中山里草鞋墩一街8號)。
四、公告事項同時刊載於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網站及106年12月11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