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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花蓮溪大同二號堤防(斷面49~50)構造物維修改善工程」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案件名稱花蓮溪大同二號堤防(斷面49~50)構造物維修改善工程
發布單位第九河川分署
發布日期110-09-24
工程地點花蓮溪
內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7日

發文字號:水九工字第11001051611號

附件:會議紀錄

主旨:公告「花蓮溪大同二號堤防(斷面49~50)構造物維修改善工程」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本局已於110年9月9日(星期四)於花蓮縣光復鄉公所會議室舉辦「花蓮溪大同二號堤防(斷面49~50)構造物維修改善工程」第1場公聽會,檢附本次會議紀錄,敬請惠於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