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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本署第四河川局詹副工程司永年榮獲經濟部106年廉潔楷模

  本署第四河川局詹副工程司永年對於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之財物或其他利益,拒絕或退還並依規定簽報,足為廉潔正直典範,並且主動檢舉或提供資料,因而發掘或偵破貪瀆或不法案件,或有效防杜弊端發生,對維護機關之廉潔形象,具有重大貢獻,故榮獲經濟部106年廉潔楷模為實至名歸。
  詹副工程司永年自102年10月至106年1月承辦「河川公地種植申請及管理」計三年多期間,皆廉潔自持屢屢拒收餽贈,該業務經常接觸河川公地的承租人,包括種植作物的農民、魚塭養殖人、地方有力人士等,執行職務不僅涉及河防安全及管理等考量,且民眾非常重視其在河川公地上的權益,常有利益糾葛,或3年租約到期欲續申請等情形,十分考驗業務承辦人是否公正不阿、品行廉潔,詹副工程司工作主動積極認真負責,且毫不為財務所惑,遇有饋贈均當面拒絕或知會登錄政風室,計104年登錄3件、105年登錄1件,105年登錄案件並主動提供相關資料,因而發掘疑為貪瀆不法案件,刻由法務部廉政署偵辦中,至今詹副工程司配合廉政署中調組約談2次。詹副工程司廉潔正直事蹟並獲選為水利署105年度及106年度廉潔楷模,公開受署長表揚,捍衛機關廉能形象,堪為水利人員廉潔表率,樹立水利人員廉能典範。
  水利署每年都會舉辦廉潔楷模表揚活動,主要是為了貫徹行政院頒「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獎勵同仁在公務崗位上勇於任事,培養員工廉潔自持、公正無私之服務精神,並表達水利署澄清吏治、廉政誠信之努力,以增進機關廉能效率,共創乾淨台灣、透明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