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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表示兩岸通水是履行商業契約,與是否舉行典禮無關

 針對金門縣政府預定85日舉行自大陸引水通水典禮,水利署表示,金門與大陸晉江通水是雙方履行商業契約行為,不論是否有舉辦通水典禮,依據契約內容,並不會影響兩岸通水時程及結果。

 

   水利署指出,金門自大陸引水工程前經行政院103年核定,海底管線工程總經費13.5億元,政府補助85%,金門縣政府負擔15%,並由金門縣政府自來水廠與陸方福建省供水有限公司簽訂購水契約,購水單價為每度原水9.86元,購水契約中並未明定需辦理通水典禮事宜。

 

   水利署表示,規劃金門自大陸引水是為了採多元水源供應及獲得相對便宜的水源,計畫中已訂定安全穩定供水機制,於引水兩端及受水池均設有檢測點,以確保水質安全,另4000噸大金海淡廠功能改善工程亦於1077月底開始試車產水,提前完工,可使金門地區確保自有供水比率達75%以上,如海底管線因故無法供水時,金門地區用水仍可由現有地下水、海淡水及湖庫水等自有水源因應。

 

   水利署說明,為進一步改善金門地區供水品質,行政院也已經核定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將持續協助金門縣政府推動相關水資源建設與保育,確保金門地區供水穩定及安全。

 

水利署發言人:王副署長藝峰

e-mail :a15w240@wra.gov.tw

辦公室電話:(02)37073011 行動電話:0933-012183

 

承辦單位:水源經營組 組長簡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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