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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河川局撥款辦活動恐影響治水,水利署回應說明:疏濬公益支出非治水預算,用於改善環境減少地方衝擊

1.河川疏濬是治水工作的重要一環,但是土石採取及運輸過程中,很容易造成塵土飛揚、道路損壞,甚至影響居民交通安全,往往被地方視嫌惡措施。為減少地方環境衝擊並宣導愛水護水觀念,水利署依據「水資源作業基金公益支出經費編列及執行管考要點」以石淨收益一定比例編列公益支出,兼顧治水與社區生活品質。公益支出經費與治水經費各自獨立編列,完全不同。

 

2.水資源作業基金公益支出運用項目以前點所列範圍內之水資源教育、愛護河川宣導、社區福利、排水、社區道路與生活環境改善、急難救助及其他公益活動之項目為限,經費以石淨收益45%為限且不得超過收入25%107年分配給屏東縣約9000萬元,對偏鄉生活改善頗有助益。其中使用於水資源教育及愛護河川宣導部分,僅佔20%,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補助後,河川局均以嚴謹態度審查,以杜絕浪費情事。

 

水利署發言人:王副署長藝峰

e-mail :a15w240@wra.gov.tw

辦公室電話:(0237073011 行動電話:0933-012183

 

承辦單位:水利行政組 組長李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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