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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流管制」擴大適用門檻,加大管制力道

經濟部今(18)日召開「出流管制」擴大適用門檻記者會,面對極端氣候威脅,精進治水工作刻不容緩,經濟部除已提報行政院4年千億元計畫加速系統性治水,另於9月5日公告修正開發案件適用出流管制規定,由現行2公頃以上需辦理出流管制,調整為1公頃擴大管制;此外,考量公共安全,額外要求都市計畫區內,規模達0.2公頃以上的新建建築物亦須比照。出流管制新制除賦予開發單位更多責任外,也提供中、小型開發案更多簡便的快速通關管道。

經濟部已整理新制十大常見問答(QA)供民眾瞭解,詳情可至水利署官網點閱(https://gov.tw/nHt)。期盼透過出流管制新制,打造更具承洪韌性的家園。

類別

114年

事件時間

11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