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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店水庫洩洪時機綜合考量水情資訊 操作得宜

對於部分媒體指稱,凡那比颱風期間,阿公店水庫何以要在19日23時洩洪,而非在20時洩洪?水利署提出說明如下:
一、 水庫洩洪時機的考量,除依照阿公店水庫運作要點中,水庫水位超過35公尺始得進行洩洪外,仍必須視當時的氣象資訊、潮位、集水區進流量、淹水災情、河川水位、水庫水位等進行綜合性考量,雖然在19日晚間8點阿公店水庫水位已達35公尺,是可以開始洩洪。但考量當時岡山地區已發生淹水災情,且根據氣象資料研判,20時至23時為雨量最大的時間。對照氣象局所提供之時雨量紀錄,20時的時雨量為55.5毫米、21時為60.5毫米、22時為55.5毫米,是當天凡那比颱風雨量最高的階段,23時的時雨量驟降為22.0毫米、24時為11.5毫米、20日凌晨1時為7毫米,可清楚看出23時後的雨量已明顯下降。如果在20時雨量最高峰時洩洪,恐加重岡山地區的淹水災情,氣象局的時雨量紀錄,也證明當時作此一判斷實為正確的決定。
二、 復以23時,阿公店溪出口正處於低潮位,縱使後來潮位稍漲,但離下一次漲潮還有一段時間,同時因雨量已減,下游阿公店溪水位亦稍有消退,綜合上述所有水情資訊,研判在23時洩洪,將不致造成阿公店溪沿岸發生溢堤,事實證明,23時洩洪,阿公店溪沿岸果然並未溢堤。
三、部分媒體僅就單一因素質疑阿公店水庫的操作過程,實是不了解水庫操作的複雜度與專業度,阿公店溪在阿公店水庫洩洪期間均未發生溢堤,即為阿公店水庫操作得宜的最佳證明。
水利署發言人:吳副署長約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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