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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宣導防疫訊息(3/4更新)

1.即日起實施確定病例接觸者之居家(個別)隔離措施,須採1人1戶。
2.即日起恢復低/中低風險國家/地區之可入境人士來臺從事短期商務者,申請縮短居家檢疫
3.即日起,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
4.即日起,14天內曾有巴西旅遊史之旅客,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
5.配合秋冬防疫專案,民眾進入八大類場所或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6.為降低境外移入個案對國內社區傳播風險,臨床醫師應提高警覺加強通報採檢,強化社區監測疑似個案通報或轉介,鞏固醫療院所防疫陣線
7.所有入境及允許轉機旅客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
8.國際疫情嚴峻,民眾應維持洗手與咳嗽禮節,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離
9.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如有就醫需求,應以防疫計程車及救護車接送 
10.入境者落實居家檢疫,期滿後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能有效防範社區傳播,請務必配合
11.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趴趴走 最高罰100萬 不得領取防疫補償
12.勿信勿轉傳謠言假公文 散播謠言最高罰300萬 
13.居家檢疫期間如不適 應聯繫衛生局或關懷中心依指示就醫 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14.自國外入境如有發燒、咳嗽等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並配合防疫措施
15.指揮中心提醒,個案疫調資訊應由指揮中心統一公布,請勿自行散布或轉傳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