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翁O晴;備取-蕭O佑 備註: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該期間如有助理工程司出缺,本署將依業務需要及個人專長通知遞補。
正取-翁O晴;備取-蕭O佑
備註: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該期間如有助理工程司出缺,本署將依業務需要及個人專長通知遞補。